关于提前执行食品标签新规的声明
尊敬的消费者、合作伙伴及相关监管部门:
为积极响应和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食品标签的最新要求,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关于食品安全标准提前实施的相关规定,现声明如下:
自即日起,我司、子公司及受托方将分批次针对全系列产品逐步提前实施下列标准及规定: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25)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25)
- 《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00号)
在逐步切换过渡期内,市场上可能会出现同一产品“新老包装并存”的情况,我司承诺,无论新老包装,产品品质和安全始终如一。
特此声明。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