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三元和平路厂区部分房屋出租的

招租公告

河北三元食品有限公司对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539号厂区内原综合楼及科研楼房屋招租确定承租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租房屋概况

出租房屋坐落于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539号(河北三元和平西路院内东侧栅栏以东,北侧及东侧建筑物),科研楼出租面积约6100平方米(第1-8层),综合楼出租面积3900平方米(地上1-5层,地下室不在出租范围内),混合结构。出租房屋现有承租人为石家庄晨熙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租赁期限至2021年5月31日止。

二、招租方式

1、科研楼房屋及综合楼房屋分开招租,在现状条件下科研楼房屋租金不少于190万元/年,综合楼房屋租金不少于133万元/年,价高者优先;

2、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租权。

3、承租人自行到现场查看招租房屋状况,详细了解招租房屋的情况,一经报名即表示对所有情况有了清晰的了解,并承认房屋现状,对自己的承租行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招租人只提供相关手续,其他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

三、租赁期限

出租房屋租赁期限不超过5年,具体日期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

四、租金交付方式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租金可选取半年或年支付方式,租金交付时间需在上次支付截止时间前交付下一租期时间段的租金。

五、招租对象

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及良好信誉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六、报名要求

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其他经济组织应提供相关部门办理的登记手续。报名看房时,应提供上述资质文件,并如实进行信息登记。

七、承租条件

1、承租方应按国家法律规定合法经营。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的,不得对外转租,如发现转租行为,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3、招租方正式通知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起10日内,承租方须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

4、鉴于出租房屋由石家庄晨熙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了装修改造,如拟定原承租方以外的第三方为续租方,则第三方需在接到招租方通知后7日内对石家庄晨熙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装修改造投资进行补偿,补偿方案及金额由第三方与石家庄晨熙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如未能就补偿事宜达成一致,则招租方有权取消第三方的承租资格。补偿事宜办结后10日内,招租方与第三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八、报名方式

1、时间:2021年4月15日前。

2、地点: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539号物业管理办公室

3、联系人:王立新

4、联系方式:0311-88615360,18001388683

河北三元食品有限公司

2021年4月7日